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公示
为了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性与召回管控,切实维护顾客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方法暂行条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业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生产者及其它经营者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给予合乎确保人身安全、资金安全标准的消费品,不可市场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严禁的交易消费品。
二、生产者和其它经营者理应建立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搜集核查与分析解决规章制度。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有早已导致或是可能导致身亡、比较严重意外伤害、重要经济损失,或在境外执行召回等情况的,应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方法暂行条例》的需求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报。
三、发觉网上销售消费品存有缺陷的,生产者理应暂时停止生产制造、市场销售、进口的缺陷消费品,通告别的经营者终止运营,并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方法暂行条例》的需求马上执行召回,不可瞒报缺陷;别的经营者收到生产者公告的,理应暂时停止运营存有缺陷的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执行召回。对无法清除缺陷的消费品,不可再度市场销售。
四、电商平台经营者要采取多种多样对策执行安全监测,对市场监管部门早已公开发布缺陷消费品信息内容,创建高效的阻拦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程序。
五、市场监督总局激励从业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生产者和其它经营者创建内部结构消费品安全和召回追朔体制,健全产品标志、销售记录、产品注册、质保理赔等安全记录,维护保养消费者权益。
六、市场监督总局激励电商平台经营者创建方便快捷的争议解决与挽救体制,妥善处理顾客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激励进行消费品安全和召回共建自我承诺,执行电商平台经营者企业社会责任,积极与政府机构协作,提高市企共建水准,促进线上零售产业链持续发展。
七、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有关召回监督检查工作,发觉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生产者和其它经营者存有未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方法暂行条例》的需求汇报相关信息或召回方案、拒不配合缺陷调研、瞒报缺陷或未按照已公布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苛依法办理。
(由来:中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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